| 镜头一:13小时“闪婚”男女
“闪婚”的概念,应该是来自于“闪客”、“闪存”之类的东东,意思是“很快很快结婚”。不过婚姻大事,原本应该更细水长流一些,毕竟是要在一起过日子的,单凭一时的感觉就去民政局锁定彼此,颇有几分冒险。 然而,在这个快餐爱情的时代,就连结婚、离婚的程序都改成了更为便捷的方式,“闪婚”的出现,也许更在情理之中,属于一个时代的产物吧。 “我们结婚吧!” “好啊。” “你是说真的?” “如果你是真的,我就是真的。”

说来也许不信,照片中的男女,相识仅仅13个小时就登记结婚了。最初看到他们在网络贴的照片,还以为是个玩笑,但当有一天他们走进编辑部接受采访,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,以及拿出新式的镜框式结婚证,才知道这个世界,真有人会为了瞬间的浓烈爱意而付出一生的陪伴。
新郎和新娘其实并不算年轻,一个28岁,一个26岁,彼此都有许多红尘往事和恋爱经历,“闪婚”对他们来说,其实并非全无认真考虑过。两人在卡拉OK聚会中相识,然后他送她回家。本来,这或许只会是段通俗恋爱故事的开始,可是等到第二天再次见面,他却直截了当问了本文开头的那段对话。“如果你是真的,我就是真的。”这是她的回答。于是第三天的中午,两人一起去长宁区民政局办理了正式结婚手续。从第一天晚上到结婚,相处不过13个小时。甚至,当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需要他们各自填写对方姓名的时候,两人才异口同声发问,“嗨,你叫什么名字?”
当然,新郎对“闪婚”有他自己的看法。“对我来说,无论认识三天结婚还是认识三年结婚,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。我有过很多经历,已经很难再对女人产生一种所谓来电的感觉。所以当这种感觉再次出现,我一定要用尽全力抓住。”而新娘则觉得,结婚这个行为,本身是一种男人愿意负责任的表现。如果他们没有结婚,就会是对普通的恋人。三年以后,如果结果好,两人还是一样会结婚。而如果结果不好,两人分手了呢?那么还有谁,会来为这段感情以及彼此的付出负责?
“觉得找对了人,就立刻结婚吧。这样至少会认真对待彼此的这段恋情。否则不讲责任,随意谈来谈去,婚姻也就不再纯粹。”新郎的总结性发言算是道出了“闪婚”族的心声,只是对于这样的行为,当事人以外的人又会怎么看?
镜头二:长春七小时闪婚 创造新记录

小汤和小黄用行动诠释“一见钟情”
3秒钟,散步的人可以走出2米;8分钟,可以泡好一碗方便面然后吃完;13小时,乘飞机可以从纽约飞到北京……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,还能做什么?用“闪婚族”的话说就是:3秒钟,足以爱上一个人;8分钟,足以谈一场恋爱;13小时,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……
长春的小汤和小黄是典型的闪婚一族,他俩从相识到决定登记结婚,前后仅用了不到7个小时。记者上网查询发现,7小时可以说是闪婚的新记录。
就在1个月前,上海一对情侣认识13个小时就决定结婚。
8月1日
“求求你给我个机会”“我给你个机会”
小汤,今年27岁,老家在公主岭市,在北京某公司吉林分公司工作;小黄,今年28岁,老家在敦化市,是长春某手机聊天室的“斑竹”(版主)。
“她的声音特别好听,让我产生一种倾诉的感觉。”“他那时追一个女孩子没有追上,就找我倾诉。哪有这么实在的人,让说啥就说啥。这样的人,现在可少了。”通过手机聊天,小汤给小黄留下了不错的印象。
“我当时特别喜欢唱《你到底爱谁》,尤其‘求求你给我个机会’那句。”在与小黄聊天的过程中,小汤不时地哼唱着这句歌词。8月1日14时37分,“求求你给我个机会”刚从小汤嘴里蹦出来,那端的小黄紧跟了一句“我给你个机会”,顿时,二人都选择了沉默。最后,还是小汤先缓过神来。小黄也说:“这种感觉挺奇怪的,我感觉这个人就是我要跟着过一辈子的人。”
2日凌晨,二人约定中午在长春某商场碰面,去领结婚证。 |